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71500000007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4-04-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区政府办发〔2024〕23号 | 所属主题: | 区政府办文件 |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稳定粮食生产
行动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发〔2024〕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2024年全区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2024年全区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切实稳定粮食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2024年全市稳定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庆政办发〔2024〕1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提升农业科技支撑水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2024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到36万亩,总产量达到10.3万吨;油料面积达到3.6万亩,大豆面积达到1万亩。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复种马铃薯1万亩,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在2023年水平之上。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制度,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守住全区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分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采取“长牙齿”硬措施,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压实粮食生产责任,将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研究制定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布局意见,指导农户科学选择良种,发挥良种增产潜力。紧盯秋播、春耕、复种“三道防线”,抢抓关键时节,强化农资供应,确保种足种好。持续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加快“农事直通”撂荒地实地核查进程,全面摸清撂荒耕地存量,新摸排出具备整治条件的撂荒地,引导农户将已整治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确保下剩的撂荒地5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积极探索农村废弃宅基地复垦复绿,不断拓宽粮食种植空间。对春播后排查出的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督促开展整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区供销社)
(三)着力提高耕地质量。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扩规模、提质量、强管护等措施,真正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粮田。严格落实高标准农田“1+3”政策体系,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在肖金镇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1处2000亩,通过落实地力提升、新建排水渠、大口窖、蓄水池等措施,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持续抓好撂荒地排查整治,把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实施农业节水。持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同步开展农村“水盆子”建设。通过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管理节水,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努力实现节水与增收“双赢”。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全区范围重点推广节水品种和全膜双垄沟播节水生产技术。继续推进“四抓一打通”工程建设,实施巴家咀灌区建设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工程,重点解决老(旧)骨干渠道输配水能力不足问题,提高农业用水保障能力。维修疏浚全区现有灌区设施设备,统筹加强用水需求和供给管理,最大程度满足受旱季节保供保灌能力。(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扎实推进种业振兴。坚持“保种、育种、制种、引种、管种”齐抓,加大良种引进推广力度,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持续优化品种布局。发挥本地特色种质资源优势,支持科研院所和种子企业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小麦、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和油料适宜品种。建办主要粮食作物优势品种扩繁示范基地,提高良种供给能力。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灌区改造工程优先实施良种繁育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耕地地力。支持种子生产企业积极争取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科技攻关项目,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加大制种基地和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侵犯品种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种业市场环境。(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单产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抓点示范和单产提升行动,在董志镇、肖金镇、显胜乡分别打造玉米、大豆单产提升示范带。全区建办一批“吨粮田”粮食高效生产示范点,集成配套各类资源,精准管控各个生产环节,建立以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模式为支撑的单产提升技术体系,带动全区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实施百万亩复种增粮增效工程,完成复种粮食作物4.3万亩,稳步扩大两年三茬推广面积,不断提高复种指数和耕地综合生产水平。持续抓好以全膜双垄沟播为主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力争秋粮作物覆膜面积完成5万亩以上。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化肥和化学农药减量化技术推广,进一步提高绿色化生产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大力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鼓励农机研发企业研制适宜本地生产的高性能精量播种、轻简型农机装备等系列短板机具。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加大新农机具推广应用,补齐套种、复种机械化短板,持续提高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耕作水平。通过提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度、推广金融租赁等方式,扩大高性能播种机应用,加强农机手规范作业培训,持续提升机械机收减损水平。(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加强农业灾害监测预警,强化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健全农业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预案,加强基层防灾减灾体系队伍建设,指导农民因时、因地落实防灾减灾措施。织牢农业保险“安全网”,加大农业保险、信贷等政策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冬小麦、玉米粮食作物承保面积,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同时,加强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小麦“一喷三防”、秋粮“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常态化,力争将重大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应急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积极壮大粮食经济。培育引进一批粮食加工、仓储、物流等规模企业,延长粮食产业链。大力扶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组织化水平。积极探索“企业+基地+农户”合作模式、订单种植销售产销对接模式和耕种收托管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减少生产、流通、加工、存储、消费等环节粮食损耗浪费。(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加强粮食生产和质量提升,分作物、分区域、分季节持续推进粮食生产,不误农时春耕春播,及时安排夏收复种,确保种足、种满、种在适播期,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向统计农调部门推送播种面积和测产数据,切实做到应统尽统,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粮食、大豆、油料面积和产量等年度任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西峰区农业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强化对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支持保障。坚持把粮食生产作为区级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的积极性。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有序流转土地,优先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经营化生产组织积极参与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不断提升粮食产能。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和粮食生产各类扶持政策,做好典型宣传和示范引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切实提升全民粮食安全意识、节粮减损意识,推动爱粮、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成为社会新风尚。
附件
2024年全区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
项 目
乡 镇
| 粮 食 | 油料面积 | |||
总面积 | 总产量 | 单作大豆 | 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 | ||
全 区 | 36 | 10.3 | 1 | 1 | 3.6 |
显胜乡 | 3.4 | 0.97 | 0.15 | 0.15 | 0.86 |
肖金镇 | 6.1 | 1.75 | 0.17 | 0.17 | 0.81 |
董志镇 | 8.3 | 2.38 | 0.21 | 0.21 | 1.05 |
温泉镇 | 3.4 | 0.97 | 0.1 | 0.1 | 0.25 |
什社乡 | 4.8 | 1.37 | 0.15 | 0.15 | 0.27 |
后官寨镇 | 4.1 | 1.17 | 0.1 | 0.1 | 0.16 |
彭原镇 | 5.9 | 1.69 | 0.12 | 0.12 | 0.20 |
备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大豆面积可折算单作大豆面积。
相关解读:关于2024年全区稳定粮食生产 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