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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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130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和《甘肃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相关要求,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内容及范围,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努力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住建局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内容,加大对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依法行政、物业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发布和精准推送,截至2023年底,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文件5份、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及会商机制,接受依申请公开文件10份(18位自然人),均已办结。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住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基本目录已公布在门户网站上,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安排专人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配合区网管中心进行改版升级,优化检索功能、栏目整合、数据统计等相关功能,简洁化网站页面,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安全防护工作,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住建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各项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接受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把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扩大政策影响,促进政策落地生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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