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
- 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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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参与中央、省、市驻峰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拟订全区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有关办法、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三、拟订全区城市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实施应急抢险工程;组织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监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负责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燃气企业停业、歇业,燃气行业日常检查、事故调查处理、执法监督,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等项目工作。
四、拟订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工法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组织申报绿色建筑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承担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全区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监督管理工程施工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负责建设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承担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占用、挖掘城市公路、城市公路用地或者使城市公路改线审批等相关行政审批职能。
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区供热、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职责
一、机关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项目督查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外联、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党务、政务、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离退休服务、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及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的考核、奖惩工作;组织实施本行业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
(二)城市建设股(市政管理股)。负责编制规划区内市政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及组织施工;负责委托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程招投标、竣工验收;负责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预决算等项目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项目的宏观管理、协调调度、进展统计等工作。负责市政污水排入管网行政许可、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工作;负责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工作;负责停止供水(气),改(迁、拆)公共供水的审批负责城市污水私接、偷排查处工作;负责雨污管网分流及城市污水、防涝项目建设工作。
(三)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负责区属建筑市场管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化解;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许可审查;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大气、噪音污染治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建设安装、建筑开工、装修及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定建筑业技术进步等制度;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四)村镇建设管理股(科技教育股)。指导重点(试点)镇、特色小城镇、集镇、村庄的建设;负责传统村落和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推广使用农房通用设计图集。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危旧房、土坯房改造及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指导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村镇建设人才培训管理和实用技术推广。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非正规垃圾的管理;负责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贯彻省市区墙改政策与法规;审查建筑设计,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全区应用;负责区辖墙材企业墙材产品监管、编制全区墙改发展规划;负责区管各类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墙改专项费用收缴;负责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广,负责行业创新科技项目落地。负责全区行业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定。负责行业上岗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培训、继续教育、技能鉴定;拟订全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贯彻省、市建筑节能标准,监管区管大型公共与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五)执法监察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的法律法规;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负责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工程和公用设施管理的执法监察;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办理相关涉法事务,参与行政调解;负责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负责建设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
(六)住房建设管理股(城改办)。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举措;协调指导全区住房保障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区房改办做好全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资格审核、资金审计、资料归集等工作。负责老城区成片改造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七)消防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审核等工作。监督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执行工程防火设计规范情况。负责工程消防检查、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承担市区房屋建筑二次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验事项审批职责等工作。
(八)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全区房建和市政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全区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负责中标企业人员的锁定、解除和管理;负责招标现场的巡查、监督和日常管理;负责招投标信访投诉的调解处理和违法行为查处。
(九)燃气管理股。负责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初审、燃气企业停产、歇业、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工作;负责燃气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燃气事故调查处理、执法监督、信访处理等,负责燃气管道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市政燃气智慧监管运行平台)等项目工作,负责市政燃气管道(设施)工程、房产开发项目燃气(设施)工程等燃气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燃气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燃气企业的应急预案等备案工作。
二、直属单位
1.区房产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服务、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划分已建成物业管理区域;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筹建、选举、换届、监管、备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前期物业招标、投标、备案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做好物业承接查验、退出交接工作;承担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工作;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物业管理档案建立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安质站
主要职责:负责区属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全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手续、属地建筑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区属预制构建企业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协调解决区属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上报重大伤亡事故等工作;负责区属建设工程中参建各方工程质量违规行为的查处和行政性指导工作;对接落实市建筑业管理局要求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张冠鹏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职责:主持全局工作。
姓名:毛志东
职务: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
职责:负责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姓名:陈海谋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区属建筑市场管理、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房地产遗留问题化解、主动创稳、建设行业噪音污染防治;负责经济指标、“工改”、优化营商环境、保交房;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既有建筑改造行政监督及执法、绿色社区、完整社区建设、“一老一小”基础设施保障、保障性住房;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消防管理;负责扫黑除恶斗争、综治维稳、平安西峰建设、依法行政、建设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缴等工作。
姓名:雷小康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年度建设计划制定、手续办理、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城市体检、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负责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等全过程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燃气管理、城镇燃气安全和城市燃气管道专项整治;负责老城区成片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工作。
姓名:张海鹏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政局局长
职责:主持市政局全局工作。负责住建局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区防汛、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工作。
姓名:刘建强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职责:负责系统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会、妇联、统战及民族宗教、禁毒;负责机关政务、财务、信息公开、干部考核、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审计监督、巡视巡察、单位(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千名干部帮千企”、招商引资、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管理、农村安全住房、自建房安全、全域无垃圾治理、垃圾分类、乡村振兴、历史建筑传承保护;负责市政设施审批类审批、供水节水、排水排污、水污染治理、地下管网、雨污管网分流改造、中水利用、排水许可审批、县域经济指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负责建筑节能、墙改、职称评定、“双碳”战略实施等工作。
西峰区房产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袁俊生
职务:主任
职责:主持房产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米发伟
职务:副主任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负责业主大会的召开;负责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的筹建、选举、换届、监管、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前期物业招标、投标、备案工作;物业配套设施验收工作;负责物业承接查验、退出交接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处理;负责物业公司星级评定、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创建、物业收费公示、物业企业红黑榜公示、三无小区物业覆盖的指导等工作。
姓名:邦玉怀
职务:副主任
职责:负责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文秘档案、保密安全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物业管理方面的诉讼、复议;负责涉及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行业培训;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核算和使用管理;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涉及维修资金领域的投诉信访处理;负责地下停车资源盘活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
西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站班子成员及分工
姓名:郭立昭
职务:站长
职责:主持安质站全站工作。
联系电话:0934—8218511
传 真:0934—82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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