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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26000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就业创业

关于西峰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60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所需资料

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每年申报一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1、《2024年西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1);

2、企业申请函;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完税证明及参保明细复印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开户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2024年西峰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附件2);

2、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实现灵活就业,《就业创业证》已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3、申请人员社保卡、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完税证明及参保明细复印件。

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须盖企业公章,按份装订。

三、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及个人向西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区人管办对单位及个人社保缴费明细账(单)、是否存在社会失信等情况进行核查;经审核合格的材料通过西峰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及个人社保卡账户。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

受理机构:西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办理地点: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咨询电话:0934-8609266    8270555

 

附件:1、2024年西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附件1西峰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doc

           2、2024年西峰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附件22024年西峰区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xlsx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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