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xfre00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创业 |
关于申报西峰区2024年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累岗位实践经验、提高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800名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西峰区2024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西峰辖区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基地。
(一)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二)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三)通过银行卡按月为见习青年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指定专人负责所在单位见习工作,及时报送见习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二、申报材料
(一)西峰区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二)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三)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
(四)单位制定的《见习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
申报地点: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联 系 人:谈圳东 冯小燕
联系电话:0934-8609266
四、认定程序
通过审核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单位的申请资料,对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实地考察和评估;具备认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
五、其他事项
(一)经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切实提高见习人员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二)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就业见习基地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存在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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