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529rsj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创业 |
关于申报西峰区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 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的公告
各乡镇,辖区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要求,对经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吸纳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西峰区内已认定命名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2.吸纳脱贫人口,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二、补助标准
3000元/人。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达到规定条件的,由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向所在地乡镇提出申请(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经营场所照片2张;③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附件2);④劳动合同;⑤工资发放表(须为银行代发工资凭据)等。
附件:1.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奖补资金审核表
附件1: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就业奖补资金审核表.xls
2.西峰区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符合奖补条件人员花名册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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