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116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就业创业 |
西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发就业岗位促进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就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甘农领办发〔2021〕14号)和市人社局等4部门《关于延续执行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2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政府主导、乡镇主体,合理开发、分级负责,面向基层、总量控制,动态监控、突出绩效,鼓励就业、适度补助”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一)科学开发、按需设岗。2023年全区63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用于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上岗。根据就业需求和乡村建设需求开发岗位,逐级上报开发岗位计划,确定岗位数量(附件1)。
(二)明确岗位、定岗定责。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爱心理发员(可兼任乡村道路维护员或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住房安全巡查员(可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农村养老服务员5个岗位,对照岗位职责(附件2)开展日常主要工作。
三、人员选聘
(一)招聘条件。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庆阳户籍、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责任心强可以胜任相应工作的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困难家庭成员、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家庭成员优先安排;为扩大乡村公益性岗位覆盖范围,要按照一户一人的原则实行,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可同时享受其他就业岗位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非一、二类低保对象(三类、四类低保对象可纳入);
2.非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适应岗位的基本劳动能力。
(二)招聘程序。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自愿申报,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1.续签协议。对于2022年12月考核合格人员,2023年有意愿继续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续签《西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附件3)即可,协议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新招聘人员。对于新空缺岗位人员招募,须严格遵循招聘程序,协议日期从实际上岗时间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调岗、退岗政策。对于调整岗位的人员,需重新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对于到龄或不再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要做好清退公示,清退人员资料上报区人社局备案。
四、管理考核
(一)明确部门职责。乡镇是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岗位聘用、日常管理考核及补贴申报等工作,区人社局对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进行协调监管。
(二)综合考核评价。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凡平时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由乡镇政府向区人社局书面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服务资格,停发岗位补贴。
(三)建立聘用人员动态管理机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2.刑事犯罪的;
3.终止就业需求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5.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6.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7.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不得以实现脱贫为由清退)。
凡有人员退出时,乡镇政府应在当月月底前书面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其岗位补贴。出现空岗时,乡镇政府汇报区人社局同意后,按规定程序补充。村委安排公益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和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停发相关人员工资待遇并核减该村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名额。
五、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由基础补贴、全勤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基础补贴为500元/人/月,全勤补贴为300元/人/月,当月绩效考评为“优秀”的绩效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当月绩效考评为“良好”的绩效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当月绩效考评为“基本合格”的仅发放基础补贴,当月绩效考评为“不合格”的不发放补贴;全勤补贴根据考勤量确定,绩效考评根据工作量、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岗位补贴不能平均分配。
(二)岗位补贴发放。各乡镇要制定更为详细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并报区人社局备案,乡镇政府在初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西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4)、《西峰区2023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附件3)、补贴核定表(附件6)、考勤表(附件7)、人身意外伤害险缴费凭证等材料。乡镇政府每月申请在岗人员岗位补贴时,只需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情况核查表及考核意见等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区人社局牵头抓总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区财政局负责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和拨付;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拟聘人员身份审查认定,配合做好资金筹集工作;区妇联协助做好乡村爱心理发员岗位开发。
(二)恪守工作纪律。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的,除追回所有资金外,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查指导。乡镇要加强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人社局定期不定期对乡镇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规范管理。
附件:1.西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表
2.西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
3.西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4.西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附件4:庆阳市乡村公益性岗位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5.西峰区2023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信息汇总表
6.西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2023年()月份岗位补贴申报表
7.西峰区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月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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