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426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机构职能 |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职业资格、职业培训制度;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和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指导劳务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实施全民参保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及其他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确保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期完成;负责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审批工资基金,宏观调控企业劳资双方的收入分配。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工勤人员管理及继续教育、职称评价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拟订各类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七)负责国家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办理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办理提请区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职责。
(八)指导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与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认定工作;监督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竞赛。
(九)组织落实全区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承担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受理呈报工(公)伤认定申请,初步调查工(公)伤事故,参与因病、因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监督非法使用童工,组织实施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指导协调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稽查和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施中央、省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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