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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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205000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财政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2021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和《西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可与西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934-8213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峰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紧紧围绕财政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大力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助力西峰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西峰区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9条。其中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府法定债务情况信息309条;公开代理记账许可证信息等便民利民信息10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专栏栏目要素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善,明确公开内容和责任股室,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工作要求,让群众充分理解政策。针对预决算报告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加强数字化、图标化解读,让群众更直观掌握报告内容。

(三)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提前研判公开信息的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及公开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到位,有效避免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西峰区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需要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及时性。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全面梳理。针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地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三是加强管理。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提高效能。提升信息化网络服务,加强网上办公功能,提高财政行政效能。

五是强化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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