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
- 机构职责
- 内设机构
- 部门领导
- 联系方式
西峰区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市容市貌、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等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协同有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并开展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范围内有关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信访、复议、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市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园林绿化管护等城市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临时建筑、占道经营、施工占道、停车场、洗车场、共享电单车的监督管理,指导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的监督监管工作。
(八)监督管理城区门头招牌的设置。
(九)监督管理城区建筑工地及街道扬尘。
(十)负责路沿石以上非机动车停放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对城区共享单车的运营审批、投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建设维护、园林绿化管护等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局
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职责
一、机关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党政事务及安全、文秘、档案、会务、保密、信访、宣传、群团、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事项和收费管理及单位的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及预决算的编制、审查、报批和执行。
(二)法制股。负责法制建设、法制宣传;起草、报送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区城市管理执法检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和行政诉讼;负责全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办理相关涉法事务;负责全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法治审核,办理相关涉法事务,参与行政调解和诉讼。
(三)督查股。负责对机关及下属单位依法行政、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监督机关及下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其他临时性督查考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市政、环卫、园林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城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区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二、直属单位
1.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容市貌、市政管理、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乡规划等城市管理领城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二)负责城区市容秩序监管,违法违规小广告治理,建筑工地渣土拉运车辆扬尘管控,城区规划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作。
(三)承担西峰区城市控制区内违法占地、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的违法建设或者已经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规划验收合格后又发生的违法建设进行认定、处罚并组织集中拆除。
(四)负责查处城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车辆带泥、车载物料拋撒路面问题。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
(一)承担城市管理执法设备保管、维护等工作;
(二)承担城市管理执法数据平台建设运行和相关数据信息上传、保存等具体工作;
(三)承担城市综合执法宣传、教育培训等事务工作;
(四)为局机关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庆阳市西峰区城市管理局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成员、副局长祁龙瑞: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安全生产和防汛、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治理、夜市摊点监管、车辆乱停乱放、政风行风建设、执法队伍安全保障等工作。分管行政审批股、工会、一中队、二中队、机动执法中队、广告执法中队、夜巡执法中队。联系区城管服务保障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兴虎:负责意识形态、依法行政、干部职工法制和业务教育培训、信访、档案管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门前“三包六禁”责任制落实、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城区市场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健康机关、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分管法制股、四中队、五中队、规划监察执法中队、特勤中队。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贺聚维:主持两违办工作,履行庆阳市违法占地、违法工程依法集中拆除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主人职责。 分管三中队、六中队。
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电话:0934-8687703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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