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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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淤地坝是我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拦泥淤地、保障生态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水土保持工程。当前部分淤地坝存在责任不清、管护薄弱、防汛措施不到位、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安全风险突出。

为贯彻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市关于淤地坝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等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规范运行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保障工程长效安全,结合西峰区实际,制定印发《西峰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8条,配套问题分类分级标准,重点围绕总则、管理责任、日常管理及度汛安全、监督检查、附则五个方面,对全区淤地坝安全运用作出系统性规定:

明确适用范围:财政投资建设并在黄委会系统登记的淤地坝,其他塘坝等沟道涉水设施参照执行;

构建责任体系:区政府负总责、乡镇为主体、水保局监管,中型以上淤地坝落实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

规范日常管护:建立“一坝一档”,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配齐安全警示及救生设施;

强化防汛度汛:严格执行汛期空库运行,修订“一坝一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

严格监督问责:明确隐患分级处置、违规行为处罚及追责情形,形成闭环管理。

三、主要特点

一是责任链条更清晰。首次系统明确区、乡、部门、个人四级责任,做到“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一目了然,从根本上解决责任悬空问题。

二是防汛措施更刚性。突出空库运行、预警响应、人员撤离、应急演练等硬约束,紧盯汛期关键环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是日常管理更规范。巡查、养护、台账、警示、承包经营等全部标准化、清单化,便于基层操作执行。

四是监督问责更有力。对隐患整改不力、责任人不到位、违规蓄水等行为明确追责,对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依法查处,保障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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