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人民政府

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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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11500000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峰区城市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峰区城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城市管理执法主责主业,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保障群众知情权为目标,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个方面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为全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营造了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1)主动公开方面

西峰区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牵头股室,指定专人负责申请的接收、登记、分办及反馈。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西峰区城市管理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4)平台建设方面

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同时设立自媒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平台进行及时公开各类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5)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年底目标管理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领导监督、部门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需进一步优化升级。二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点发力,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流程,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二是统筹运用网站、微信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不断提高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西峰区城市管理局未向任何申请主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gsxf.gov.cn/xxgk/xxgkndbg/2025n)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西峰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34-868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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