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地下车位不提供短期租赁服务 |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6-01-18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02 | ||
| 信件内容 |
西峰区紫玉润园地下车位在大量未出售,未出租,大部分车位空置的情况下,又拒绝向住户提供短期租赁服务(一个月),说规定最短一季度起租(这是物业法的规定,还是他们物业为多收费自己的规定,合法嘛?),理由是管理麻烦!!物业本来就是为住户服务的,管理费,物业费等等,住户都在交,管理混乱,纯属物业管理不当!大多数住户有租一个月车位的需求,在此条件下,物业不但不想办法为住户提供方便,反而以各种理由对住户的正常需求提出刁难! 诉求:物业立即开放对地下车位一月租赁期的服务,并将地下车位乱停放管理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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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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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学院路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日期 | 2026-01-23 |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您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紫玉润园小区地下车位不提供短期租赁服务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紫玉润园地下停车场产权属开发商所有,其租赁经营活动系由产权方自行负责,不属于小区物业服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所有权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其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方式。目前,产权方基于管理需要,设定以季度为最短租期,属于其合法经营权限。街道已就您反映的短期租赁需求,与产权方进行了沟通协调,建议其充分考虑业主实际需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优化租赁方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峰区人民政府学院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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