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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户口迁移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5-03-10
信件索引号 202500013
信件内容
之前户口在其他省市,因工作变动,现在要把户口转回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可以线上办理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5-03-1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3月10日,您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咨询户口迁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户口迁移相关规定,工作调动户口由省外迁入西峰区所需资料需区分在迁入地有无固定住房。1.在西峰辖区无固定住房的,需准备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调入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上级人事组织部门的任命文件或录(聘)用文件、劳务合同等原件复印件;迁移人员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2.在西峰辖区有固定住房的,需准备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不动产登记证、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赠与公证书等)、房屋所有权为家庭其他成员或者亲属的,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及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申请人落户的书面承诺书、房屋所有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移人员近期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省外户籍迁入业务,请持以上资料前往西峰公安分局办理,迁出程序由迁入地公安机关网上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