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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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临时停车问题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24-10-14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50 | ||
信件内容 |
关于我在2024年10月7日15时52分在西峰区秦直路出岐黄大道西100米违规停车被处罚的问题。我55分挪的车,当时并没有影响任何交通,为什么还要罚款?处罚的有力依据是什么?拒绝挪车?52分收到的短信55分我就挪车了,何来的拒绝? 领导你好,在节假日期间,而且还是小长假期间。现在都鼓励大家出来消费,大家出来消费了就各种罚款!谁还愿意出来消费?在周内或者不是节假日的时候做出处罚我觉得大家都会认,但是在节假日的时候我觉得大可以人性化,首先再不影响交通堵塞的情况下可以让大家临时停一下!作为一个老百姓来说真的很难理解这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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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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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回复日期 | 2024-10-21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10月14日,您在西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留言,反映临时停车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西峰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通行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全区交通秩序进行整治。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车辆停放位置位于秦直路东方丽晶茂南门,由于该道路周边为大型商业中心和大型小区,人流车流密集,该路段被划定为严管街,在道路周边设有禁停标志;且您车辆违章停车的时间为国庆小长假最后一天下午,交通压力巨大。良好的交通秩序需要大家的共同维护,请您规范停放自己的车辆,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庆阳市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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