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繁體版
  • 无障碍浏览
  • 政务微信
  • 智能机器人
  •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政民互动>网上信访

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民修路问题
来信人 何** 来信日期 2020-03-11
信件索引号 20200001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
    西峰区彭原镇彭原村通知:每个队的村民要去修路(庆西公路到宝塔寺),具体修法明天才能知道,根据要求,每个人每年不少于两个义务工(一天一个工),如果不够,就以可能影响某些东西的发放作为条件从而胁迫村民。我想问的是,这是什么文件通知,什么时候修路变成了义务的?家里有学生上学的、外出打工的怎么完成义务时间?往年从来没听过有这种政策?近几年处于经济下行,贫困村脱贫关键阶段,又加之疫情的影响,农村村民的基本收入都是问题,现在突然间来这种要求并且几乎是以强迫的方式,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在哪里?
    作为一名守法村民,有义务为村容村貌做出改变,也有权利对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提出质疑。恳切得到相关负责部门合理合法的答复。
    祝安康!

                                     2020.3.11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彭原镇 回复日期 2020-03-25
办理结果

经查,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彭原村为巩固全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彻底改变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切实培养新农民,新村风,引导群众崇尚文明,增强群众环保、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彭原村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征得全村80%以上村民同意以后,制定了彭原村环境卫生管理、处罚条例农户承诺书》其中第五条规定:全村18岁至60岁所有有劳力的村民全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义务工不少于2天。

彭原村旨在鼓励、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全村环境卫生整治,共建美好家园。关于义务工采取村民自愿,并无强制性,由于组干部在口头传达时表达不清,造成群众误解,希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