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4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建芳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新能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警支队“智慧交管”建设场地、岐黄大道与兰州路十字、陇秀二手车城车管服务窗口、庆阳腾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东湖电动车销售批发市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情况。
检查组对我区公安交警部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区交警部门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权和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组强调,交通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管理、综合执法的各个方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提高执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要坚持监管整治并重,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强化道路交通规划,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需求和关切,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与建议,对道路交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努力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马耀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广军参加检查。
终审:齐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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