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调研我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
3月29日上午,市检察院检察长周永祥一行来我区调研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作并向烈士敬献花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正锋一同调研。
调研人员一行来到董志镇北门村郭光军革命烈士的墓碑前,实地查看了烈士墓修缮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关于烈士墓修缮工作的汇报,详细了解了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等情况,并对烈士家属进行慰问。
郭光军革命烈士曾任解放军36OO7部队司务长,服役期间受嘉奖5次,被部队评为“学雷锋先进战士”。1979年4月,在新疆乌鲁木齐执行任务中不幸牺牲,时年24岁。1979年5月,郭光军被解放军原总政治部授予革命烈士光荣称号。烈士虽逝,精神长存,在郭光军革命烈士墓碑前,全体人员肃穆伫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向为中国革命光荣捐躯的革命英烈默哀,并向烈士敬献花篮、整理缎带、行三鞠躬礼。
据悉,此次我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涉及全区7个乡镇、17座零散烈士墓,总投资28.69万元。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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