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七监督指导组督导我区疫情防控工作
3月2日至3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七监督指导组组长、省卫健委综合监督局局长、二级巡视员张吉俊带领督导组,对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市卫健委主任邓莉娟,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廷位,副区长齐文潇、刘晓龙及市区卫健、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西峰区人民医院、庆阳市中医院、庆阳市人民医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庆阳市疾控中心、集中医学隔离点、相关乡镇卫生院、机场、酒店等重点场所,通过查看资料、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行业应急响应监管、企事业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规范流动人口管控、强化医疗救治等工作情况。
督导组对我区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督导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督导组强调,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规范设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规范收集、处置,切实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全面落实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要强化行业指导和企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商贸、住宿、餐饮服务场所通风、消毒,开展从业人员和消费者防护,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市场秩序,做到防疫和复工复产“两不误”。要强化对来峰、返峰人员分类管理,对相关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汽车站、机场设施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做好司乘人员防护,规范设置体温检测区和发热乘客留观站,严格落实额定载客人数、控制客座率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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