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高慧芳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高慧芳的辞职申请,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慧芳因挂职期满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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