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关于对新扩建宁175-H1单井水平井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资料的公示
新扩建宁175-H1单井水平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经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在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www.yanshou100.com)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2023年10月9日,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庆阳勘探开发分公司向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提交了新扩建宁175-H1单井水平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资料,经形式审核,资料符合格式规定,接受报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 》(水保〔2017〕365 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要求,现将《新扩建宁175-H1单井水平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西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934-8683978
监督电话:0934-8682612 邮 箱:xfstbcj@126.com
地 址:西峰区董志塬大道11号
附:新扩建宁175-H1单井水平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2023年10月13日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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