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关于对陇东学院能源化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告
陇东学院能源化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陇东学院于2023年7月12日开展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并在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www.yanshou100.com)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
2023年9月6日,陇东学院向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提交了陇东学院能源化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资料,经形式审核,资料格式符合规定,接受报备。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和《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水水保发〔2017〕381号)要求,现将《陇东学院能源化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在西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田宇 联系电话:0934-8683978
监督电话:0934-8682612
邮 箱:xfstbcj@126.com
地 址:西峰区董志塬大道11号
附件:陇东学院能源化工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庆阳市西峰区水土保持局
2023年9月25日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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