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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西峰区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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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24 10:18:23 浏览次数:

为强化政策扶持,激活创业活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西峰区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地农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需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已享受过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企业或个体登记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之前。  

二、补贴要求及标准

1.在西峰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2.具有西峰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均在申请范围内;

3.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三、申报补贴及所需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

1.毕业证书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二)就业困难人员: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4.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

(三)建档立卡贫困创业劳动力(脱贫劳动力):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3.个人真实情况承诺书;

4.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相关证明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

(四)退役军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退役证》和《退伍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五)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调查材料;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

4.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5.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调查材料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或部门协查。

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司公章,报送至西峰区就业服务局创建股。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向西峰区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二)西峰区就业服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核实;

(三)经审核合格的创业者材料提交就业局局务会讨论研究;

(四)通过西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公示后,由区就业服务局向区人社局申请补贴资金,人社局将所需一次性创业补贴下达区就业服务局;

(六)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21年7月1日-7月31日

2.地 址:西峰区就业服务局601室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0934-6466070

附件:西峰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返乡创业人员证明、个人一次性创业补贴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xls



庆阳市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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