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申报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根据《市文明委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庆文委发〔2020〕8号)要求,区委宣传部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逐级推荐、初步测评验收、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审核把关等程序,拟推荐庆阳第二中学、庆阳市西峰区团结小学为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单位,解放路街道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庆阳市西峰区回民小学校长张安勇同志为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7月29日至8月4日(5个工作日)。如发现拟推荐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遏制“黄赌毒”、防范邪教、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向区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934-8224185;通讯地址:西峰区九龙路28号;邮编:745000)反映。
中共西峰区委宣传部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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