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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2020年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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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5-08 18:17:23 浏览次数:

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峰区2020年中省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西脱领办发2020〕8号)和《关于印发西峰区2020年中省、区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西脱领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实现脱贫致富,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的部署和总体要求,紧贴我区脱贫攻坚实际,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助推脱贫攻坚为目标,职业培训为基础,以技能鉴定为支撑,以劳务输转为目的,坚持“群众愿意学什么就培训什么”的原则,充分利用区域优质职业培训资源开展培训,积极开展“送培训下乡”和“培训大篷车”送教上门培训,以高质量的培训促进高质量的就业增收和素质提升。

二、总体要求

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体系,按照“一村一册,一户一表,一人一表一计划”的要求,结合“一户一策”脱贫计划落实,建立劳动力培训到户到人台账,健全技能培训制度,整合培训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意愿实施精准培训,突出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因人、因地、因时、因需开展分类培训,使培训需求与培训内容精准对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度,促进劳动力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确保每一名接受培训的劳动力熟练掌握一门农业实用技术或就业技能,促进贫困家庭劳务输转稳定增收。

三、培训任务

以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培训对象,开展精准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326人。

四、培训方式

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作台账,根据培训工种、时间和培训需求,量身定做“菜单”,综合运用“集中培训”、“驻点培训”和“入户培训”等方式,分类精准施训。

五、培训内容

根据市场需求、企业岗位需求和地方产业特点,对有输转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培训需求、意愿开展培训。

六、时间安排

受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暂时不能进行,各乡镇可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做好培训机构的确定等前期准备工作,待线下培训全面启动后及时组织开展培训,培训工作最迟于5月底前完成。

七、培训机构

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区域优质职业培训资源,按程序及有关规定确定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精准扶贫贫困劳动力培训。

八、责任分工

1、区人社局为监督指导单位,负责制定全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并分解目标任务,监督指导各乡镇做好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

2、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按有关程序确定培训机构,负责参训人员的组织和培训场地的协调,负责调查了解贫困户培训意愿,建立精准到户到人培训台账,负责制定本乡镇精准扶贫培训工作方案,选派专人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组织、管理和跟踪服务,建立相应的培训台账,按月上报区扶贫办、区人社局。

3、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内容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定专业的培训教师,建立相应的培训台账,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九、步骤方法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范围为有劳动能力且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劳动力为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根据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劳务专干、驻村帮扶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劳务信息员作用,逐户进行摸底,摸清2020年度贫困劳动力中有培训需求人员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技能状况、培训需求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建立劳动力培训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严格按进度组织培训。各乡镇要根据产业开发实际和农作物生长季节需要,结合农时开展培训。

1、报名设班。由乡镇根据劳动力培训需求按专业合理设置班次,并确定拟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和开班计划。认真审核培训人员信息,坚决剔除超年龄范围的人员,审核完成后由培训机构做好授课准备,按时开展培训,每个培训班最多不能超过60人。

2、开展培训。各乡镇和承担培训的机构要在培训开班前一天通知培训对象,并做好集中授课场地和实践操作场地准备,在培训时要对培训对象参训情况严格考勤,涉及签名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坚决杜绝字迹前后不一致的现象发生。培训机构要严把培训关口和质量,培训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精准施训,保证参训人员的培训天数,不得任意缩短培训时间,避免培训图形式走过场,确保培训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3、鉴定发证。培训结束后,对培训合格人员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要注明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凡可以鉴定的工种,动员参训人员申请鉴定,鉴定合格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

(三)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各乡镇要做好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资料一式四份,区人社局、乡镇、村委会、培训机构各留存一份。

(四)精准评估培训质量。培训任务完成后,各乡镇对培训工作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区人社局、区扶贫办。

十、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完成后,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精准扶贫培训对象的建档立卡情况;培训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培训后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务输转、自主创业情况。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采取统计资料分析、实地检查、走访培训机构和培训对象等方式进行。

十一、资金保障及使用

培训补贴资金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资金中列支,由区扶贫办、区财政局按有关程序予以保障,培训补贴办法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执行。补贴标准不能超过《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十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培训工作相关政策,及时发布培训信息,充分调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培训积极性,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内在动力。

(二)加强督查检查,保证培训质量。区人社局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督促乡镇做好培训工作全程管理的同时,要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认真学习政策,规范使用资金。各乡镇要加强对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政策的学习,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使用培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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