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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政策清单经办机构 清单及网上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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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05 16:13:09 浏览次数:

为加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办法》,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就业扶贫工作,通过开发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现将鼓励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奖励政策清单、网上申报流程及我区经办机构清单面向社会作以发布。

一、政策清单及经办机构

(一)就业奖补

1.鼓励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吸纳本县市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本县市区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补。

经办机构:西峰区人社局  8222735

2.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不满1年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对吸纳10名或2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经办机构:西峰区人社局   8222735

3.各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1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

经办机构: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8217122  

(二)创业补助

4.各类企业等经济组织兴办的“扶贫车间”,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稳定就业3年以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经办机构:西峰区人社局   8222735

5.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吸纳贫困劳动力达到用工总数20%以上、且符合资金补助条件的,当年给予每个6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经办机构: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8217122

6.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省级创业典型,按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可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经办机构: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8217122

(三)社保补贴

7.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企业为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

经办机构: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8222806

(四)培训补助

8.对企业培训并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培训补助。企业培训并与贫困劳动力签订6个月以上不满1年劳动合同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

经办机构:西峰区人社局   8222735

二、网上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流程:选择IE浏览器,并将系统地址添加到“信任站点”和“兼容性视图设置”中。

输入网址http://www.rst.gansu.gov.cn:8080/入口:劳动就业-奖励办法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登录成功后选择页面相对应的选项进行网上申报-信息登记-上传附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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