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产业扶贫及发展“五小”产业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多方位促进贫困村组发展,根据省、市产业扶持相关政策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19〕4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一户一策”作为绣花式扶贫的重要载体,把贫困户“四类分类”作为“一户一策”的实现路径,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千方百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培育发展“东果、南菜、北畜、西游”四大产业的基础上,对特色种养产业覆盖不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贫困户,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努力构建以四大产业为主导,以“五小”产业扶持为补充的产业扶贫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群众主体,政府引导。以贫困户投资投劳为主,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特色种养业及“五小”产业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在考虑劳动力和产业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空闲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
(三)突出特色,注重质量。引导贫困户发展具有我区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的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产品,加强对贫困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发展重点
根据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贫困户的自身条件,重点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
(一)特色种养业。扶持贫困户发展养牛、养猪、养羊,种植瓜菜、药材等产业。
(二)“五小”产业:
1.小庭院。利用贫困户空闲场地、庭院和棚舍等,发展蔬菜、瓜果、草莓、中药材、食用菌等庭院经济。
2.小家禽。利用贫困户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养殖鸡、鸭、鹅、兔、蜜蜂等小家禽(畜)。
3.小手工。利用贫困户现有空闲场地及闲置房屋,鼓励有一定手艺的贫困户制作香包、皮影、剪纸、刺绣等地域特色浓厚文化产品,加工草编、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
4.小买卖。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店(摊)、小菜店(摊)等,开办网店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
5.小作坊。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酿酒等)、食品(馒头、面条、包子、饺子、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
四、扶持对象
特色种养业及“五小”产业扶持对象主要为一、二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脱贫前有特色种养业或“五小”产业,脱贫后不从业的不予扶持;对脱贫前有特色种养业或“五小”产业,脱贫后仍从业且达到扶持标准的均予以扶持。
五、扶持要求及标准
对完成投资、运营正常且达到扶持标准,产生良好收益的一、二类建档立卡户,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按照户均2万元的标准,每户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0.4万元,对达到2万元的不再扶持。
(一)特色种养业。养母牛、母猪4头以上或养母羊20只以上,种植瓜菜、药材2—4亩以上,年收益达到4000元以上,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4000元。
(二)小庭院。瓜菜:种植面积达到400㎡以上,或栽培食用菌200袋以上,配备必要的加温、补湿、补光、遮阳设备,管理精细,能正常出菇。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400㎡以上,数量在1200株以上,株高在25cm以上,修剪整齐,布局合理。经济林果:按照2m×2m株行距栽植20棵以上,高1.5m以上,栽植规范,修剪整齐,布局合理。以上三项中有一项年收益达到1500元以上的,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1000元。
(三)小家禽(畜)。发展养蜂5箱(每箱4匹)及以上的;养殖鸡(兔)50只、鸭40只、鹅30只、鸽子100只以上并购买保险,能定期做好消毒、防疫、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且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以上两项中有一项年收益达到2000元以上,每户扶持不超过1500元。
(四)小手工。加工大型十字绣、装框刺绣、装框画,中型香包、刺绣、草编、鞋垫、凉鞋、布鞋,小型香包、皮影、剪纸、刺绣等手工工艺品,纯手工制作、做工精细、创意新颖、自产自销、有销售记录或与香包刺绣公司、扶贫车间签订收购营销合同的,年加工量分别达到大型10件、中型100件、小型800件以上,年收益达到3000元以上,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
(五)小买卖。开办小吃点(摊)、小菜店(摊)、小超市(小卖部)、网店等,有固定经营区域、设备,所属经营类项目证照齐全,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环境卫生良好、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年经营收益达到3000元以上,按照只奖补一次的原则,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
(六)小作坊。从事农产品、食品加工业,有固定经营场所、设备,所属经营类项目证照齐全,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环境卫生好,从业人员3人及以上,身体健康的,年加工经营收益达3000元以上,按照只奖补一次的原则,每户扶持资金不超过2000元。
六、扶持程序
(一)规范认定程序。各乡镇为特色种养业及“五小”产业扶持工作主体责任人,负责一、二类建档立卡户产业发展类型的确定、报备和规范运行。待主管部门抽查验收后,将奖补资金10月底前落实到位。
(二)强化核查验收。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参与,按照各自职责对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发展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区农技中心、瓜菜办负责“小庭院”核查验收;区畜牧局负责特色种养业和“小家禽”核查验收;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小手工”核查验收;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负责“小买卖”核查验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小作坊”核查验收。各相关部门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验收。验收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各乡镇,并分别报送区扶贫办和区农业农村局。
七、主要任务
(一)科学选择项目。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将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纳入“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以市场为导向,因户因人施策,确定发展类型,明确发展方向。
(二)抓好示范引导。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挖掘和培育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乡土能人、经营大户,发挥其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健全完善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与扶贫车间对接。根据贫困户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定向式、订单式等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同时,加强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指导,引导从业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对从事小作坊、小手工、小买卖等的贫困户,在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划定临时经营区域、时段进行规范经营。对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涉及的水电费、场地租赁费及相关税费,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范围内给予减免或者优惠。对需要申请登记的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提供便利服务,从事食品等经营类的,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办理手续。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将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区上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扶贫办、农业农村、人社、商务、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监管、卫健、畜牧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采取差异化扶持政策,逐步建立以户为单元,行业部门全程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各类社会帮扶力量共同参与的帮扶体系。各乡镇是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实施主体,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对比测算缺口金额,摸排发展需求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指导服务。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培训、指导一、二类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区农技中心、区瓜菜办负责“小庭院”产业技术培训指导;区畜牧局负责特色种养业和“小家禽”产业技术培训指导;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小手工”产业技术培训指导;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负责“小买卖”和“小作坊”产业技术培训指导和产品对接销售,努力解决贫困户信息不灵、产品价格不高、销路不畅等问题;区财政局、区扶贫办负责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所需资金筹集分配;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把好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市场准入关,并提供便利服务;区卫健局负责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发展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区人社局结合扶贫车间建设,负责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发展从业人员创业技能培训;区政府金融办、各保险机构要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及投保理赔,让贫困户增收更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发展相关政策,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切实增强群众致富信心,激发内生动力,营造全社会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金扶持。今明两年,我区将充分利用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将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资金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范围,按照每户最高不超过0.4万元的标准,采取先发展、后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扶持对象的审查审核和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发挥应有效益。对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滞留、挤占、挪用贪污、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五)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要建立特色种养业和“五小”产业发展进展季报告制度,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问题建议等情况及时总结汇总,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发展“五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年底报送工作总结。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