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劳务中介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庆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现就申领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区内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且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务中介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补助标准
按1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补。(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
三、申报资料
凡申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劳务中介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应提供以下材料:输转人员花名册,劳务合同复印件,企业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发放表。
四、申报时间
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
五、申报受理单位
西峰区就业服务局劳务股(北大街8号)
联 系 人:马虎堂
联系电话:0934-8217122
庆阳市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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