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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关于征集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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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责任编辑:王小宁 发布时间:2019-07-10 09:38:47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12 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庆阳市千名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19〕131号)精神,帮助青年强化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现面向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征集就业见习岗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全区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

二、征集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1)制度健全,依规管理,依法经营;

(2)能够持续提供有利于提升见习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合青年见习的岗位;

(3)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在青年见习期间进行正规有效的管理,主动接受各方面检查监督;

(4)能够足额发放见习生基本生活补助,为见习人员及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正常运营三年以上并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业优先申报见习岗位。

三、见习要求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2、见习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应优先提供见习机会。

3、签订协议。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庆阳市西峰区青年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等。

4、补贴标准。区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见习单位申报:有意提供各类就业见习岗位且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见习单位申请报告(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见习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见习待遇等内容);

2、《西峰区见习单位申报表》、《西峰区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信息表》(西峰网下载);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17日。

报名地点:西峰人力资源市场(小什字北口)。

联系人:付哲蓉 何润真

联系电话:0934-8609266

五、审核认定。通过审核见习单位申报资料,实地考察和评估申报单位的见习场所、见习岗位、经营状况、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等情况,具备认定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以正式文件发文认定。

附件:1.《西峰区见习单位申报表》.doc

2.《西峰区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需求情况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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