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的公示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庆办字[2018]24号和市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庆整改办[2017]12号精神,我区已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3.油井开采遗留隐患问题较多,污染地下水造成了庆城群众饮水困难,2013年以来,发生各类环境隐患和污染事件17起。部分油井生产回注水未达到回注水两沉淀、两过滤处理要求,处置不规范”和“37.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内违法开采项目,截至督察期间,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还有10口油水井未完全封堵退出;试验区内还存在7个旅游开发项目手续不全,20个垂钓养殖项目、1个水泥搅拌站尚未关停退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464口油水井中还有248口未封堵退出;华池县柔远东沟、鸭儿洼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139口油水井仅完成封闭73口”两个意见进行整改销号,现予以公示。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表.xls
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表.xls
庆阳市西峰区石油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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