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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举报有奖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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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庆阳市创建办 西峰区创建办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5-09 15:05:51 浏览次数:

文明城市共创共享。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认同感、知晓率和参与度,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道德意识,优化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美化家园,市区创建办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以“除陋习 讲文明 树新风”为主题的“不文明行为随手拍”举报有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1.公共交通:行人乱闯红灯、翻越护栏,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随意调头,电动车和自行车违规载客、逆行等;

2.公共秩序:上车、购物、购票不自觉排队,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吵闹等;

3.公共卫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吸烟、乱排废气、油烟、污水等;

4.市容环境:乱涂乱画、乱发乱贴广告、占道经营等;

5.公共设施:损毁、践踏绿化带、损坏便民自行车、垃圾箱、护栏、休闲座椅、公益广告等公共设施;

6.噪音扰民:规定时间外随意鸣炮,建筑工地、广场娱乐、各种餐饮场所、市场违规加工、生产造成的噪音等;

7.商场超市:店外经营、堵塞消防通道,垃圾成堆,脏水横流等;

8.其他不文明现象及行为。

广大市民可利用手中的摄相机、照相机、手机随时随地把不文明行为、现象拍摄下来,并附50字以内文字说明,包括主题、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征集作品要求图片清晰,主题明确,能真实有效反映现场情况。所拍摄内容发送至庆阳电视台(邮箱:qytvwmqy@163.com、qytvxmt@163.com,微信公众号:“视听庆阳”)、陇东报(邮箱:qysldb@126.com,微信公众号:“陇东报”或“掌中庆阳”)和西峰电视台(邮箱:18393663978@163.com,微信公众号:“西峰广播电视台”)。

以上媒体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作品一经采用,作者凭用稿通知单到相关媒体领取稿酬(视频50元、图片30元,同稿不重复报送,只支付一次稿酬),相关媒体将对作者身份信息严格保密。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期待您为创建活动贡献一份力量。

庆阳市创建办 西峰区创建办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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