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中共西峰区委政法委员会
西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关于积极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就鼓励公民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应当是西峰区行政区域内发现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的违法犯罪线索,包括: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景区建设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有河道、山坡、草山、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巧立名目乱收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选举,影响操控村级组织协商议事管理,或通过拉拢支持当选进行利益捆绑,利用资源分配制约掌控村民,对抗基层政府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一)利用宗教干预公共事务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十二)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民发现或知悉涉黑涉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电话举报
1、拨打“110”报警电话;
2、拨打甘肃省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931-8922864;
3、拨打西峰区扫黑除恶办公室举报电话:0934-8218076。
(二)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
1、 甘肃省综治办转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30000;
3、西峰区综治办转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745000。
(三)网站举报和电子邮件举报:
1、甘肃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邮箱:gssdhce@163.com;
2、西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邮箱:xfqwshce@163.com;
(四)直接举报
直接到西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综治办)203室或西峰区公安分局扫黑办(刑警队)举报。
三、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西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奖励金额500元--20万元不等。
四、举报受理单位、办案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确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凡泄露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2018年3月12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