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园林景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计大赛活动的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十大创建行动和“践行核心价值观 筑梦美丽新庆阳”主题实践活动,我区计划在公园、广场、游园、体育场、城区出(入)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地采取设置一批长期永久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园林景观(雕塑)和建筑小品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文明、感知核心价值观,形成人知人晓、人守人信、人践人行的良好局面。为了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区文明办、区市政局、区文广局、区教体局、区文联联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园林景观(雕塑)和建筑小品设计大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25日,为期40天时间。
二、参赛范围
大赛作品征集面向广大市民和热爱设计艺术的个人或团队,作品参赛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主题要求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以及体现核心价值观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庆阳地域特点、具有历史文化和时代精神的内容,包括共筑中国梦、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文明树新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发展战略、贯彻发展新理念、生态文明建设等。
四、征集程序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设计要本着美观、安全、节俭、耐用的原则,在体量、光度、材料和色彩等方面符合公园、广场等总体布局要求,体现特色鲜明、内涵深刻、创意新颖、设计精美、易认易记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概括力、感染力、亲和力与时代感。
2.要把庆阳历史、地理、人文等地方元素,科学自然地融入设计,突出艺术欣赏性和视觉感染力。
3.所有参赛者需提供作品设计稿,要求效果图或像素不低于2400×1800的彩色图片,含正面、背面及内侧等不同视角的效果或彩色图片4张,并注明作者、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意文字说明等五方面的信息,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
(二)作品报送
1.报送方式:无论是团队报送,还是个人报送,2018年2月25日前,各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报送作品,多者不限,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8号区委南楼214室文明办;邮编:745000;
电子邮箱:441878608@qq.com 332863546@qq.com
联系电话:0934-8224185(传真)。
(三)评选表彰
1.奖项设置:一等奖2个,奖金3000元及证书;二等奖5个,奖金2000元及证书;三等奖8个,奖金1000元及证书;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
2.作品评选:大赛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四)作品使用
大赛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设立获奖作品资料库,在相关媒体进行展示,并有权无偿制作和展播。
五、作品权属
1.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提交作品的团队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获奖作品发生上述纠纷,由主办单位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获奖者还应退还奖金及证书。
3.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享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公益宣传中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
4.除获奖奖金以外,主办单位不再支付参赛作者任何费用。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公益广告征集大赛的各项规定。
西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西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西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
西峰区文化广播影视(旅游)局
西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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