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晓军代理西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
决 定
(2025年12月23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李晓军代理西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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