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魏凯选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9日庆阳市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魏凯选的辞职申请,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凯选辞去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西峰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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