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7〕43号)等有关要求,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组织专家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李乐民 0934-8219835 13289568899
附件:1.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pdf
2.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野林村砖瓦用粘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pdf
2024年11月7日
终审: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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