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成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政府公示价格评估体系,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支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甘资利函〔2023〕28号)等文件精神,区自然资源局完成了西峰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成果已经市自然资源局及省自然资源厅验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
2024年7月1日
终审:赵暖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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