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多举措做好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近年来,西峰区聚焦改善和保障民生,按照城乡一体、均等覆盖的要求,全力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改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体面尊严。
健全保障体系,靠实主体责任。区政府制订了《西峰区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集民政、财政、人社等16个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指挥调度,整合资源力量,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抓、民政实施、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成立区救助局和各乡镇民政工作站,将依靠基层自治组织为主体的运行机制转变为“政府主导、自治组织配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式。建立区、乡两级联系包抓责任制,区民政局、救助局班子成员每人包抓一个乡,乡镇科级干部每人包抓一个村,促使区、乡两级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把社会救助工作各个环节抓在手上。
严把工作关口,力求精准施保。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申请人信息100%提交相关部门,对救助对象是否拥有房产车辆、是否经商办企等情况进行核对。核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分组进行入户调查,走访社区居民,核实家庭吃、穿、住、用等实际情况。拟保障对象100%通过听证会进行评议,会前组织申请对象和评议代表对各个类别低保对象进行观摩,会上先由申请人陈述申请理由,再由工作人员通报核对调查结果并观看入户过程中录制的VCR,最后由评议代表无记名投票。对评议无异议在线上线下进行全方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所有在册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并由工作人员采取入户查看、审查资料、邻里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审查登记,核定是否继续保障或增减保障标准。
规范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除出台西峰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办法外,瞄准核对、评议、回访三个关键工作环节,先后制订了《西峰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西峰区城乡低保评议听证办法》《西峰区城乡低保年度审查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救助申请受理,建立前台一门受理、后台转办分办的管理运行机制,一表登记救助申请,窗口转办落实,专人跟踪督办,使社会救助窗口上联相关部门、下接办事群众。在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的同时,加强救助时效性,将季审季发改为月审月发,做到随时申报、随时调查、随时审核、及时审批、及时发放。
多方统筹投入,优化供养效能。全区7个乡镇全部建成敬老院,完成了“一乡一院”的总体布局,总床位达到198张,供养特困对象122人。区政府筹资按每人每月430元的标准列支工作经费;近两年多次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对全区7所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配备了洗浴室、食品留样柜、冰柜、电视机等设施。开展慈善捐赠,深圳万泉来、河南就好医用等10余家爱心企业,先后向敬老院捐赠现金6万余元,衣物、毛毯、蚕丝被、净水机等物资上千件。加强敬老院服务能力建设,成立院务管委会,制订完善服务人员职责、院民守则等制度,逐步形成民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管理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招录大学生、部门选调等方式,按每1万人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区财政将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预算,每年按救助资金支出总额的1.5%足额列支。强化责任落实,制订了月考评、季考核、年测评办法和《西峰区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出现问题倒查问责,严肃追究。经区财政招标,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为各乡镇(街道)配备工作人员31名,主要从事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照料护理、送医陪护及丧葬服务等事务服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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