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机制 全力保障民政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救助深入推进“11235”发展思路和“123456”民政工作思路,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的基本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制度合力,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性保障,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给予政策性扶持,确保到2020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
一是加强机制创新。扎实构建“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救助体系的运行质量和保障能力。制定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落实区、乡两级党委、政府民生保障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申报核查审批、城乡低保停发告知复核、临时救助主动发现、重大疾病日常救助、特困人群动态管理“五项”困难群众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城乡低保“八集中”(集中申请、集中核对、集中调查、集中评议、集中公示、集中审批、集中发放和集中回访)工作程序,制定《西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西峰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西峰区城乡低保停发告知复核办法》,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年度审查制度,深入开展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大检查活动,创新实施“六方签字、四方认定”(被核查人、入户干部、组负责人、村负责人、联村领导、民政干部六方签字确认;入户干部、村负责人、联村领导、民政专干四方共同讨论认定)工作责任制,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对、信函索证等方式,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整改,实现“三个精准”(对象精准、类别精准、认定精准)的保障要求,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定期巡查走访制度,特困供养对象监护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三是加强兜底保障。建立“三个结合”(兜底保障与激发内力相结合、精准帮扶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民政助推与合力攻坚相结合)脱贫扶贫工作法,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全区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保障线与精准脱贫线实现了“两线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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