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实行“四个公开”推进“阳光办信访”
近年来,西峰区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四公开”的工作思路,探索推行“阳光办信访”工作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公开诉求渠道,保障群众表达权。依托“政风行风在线”、“区委书记区长信箱”等媒介,建立了信件、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群众投诉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并利用《西峰网》、《西峰党建网》,将信访举报法规制度、工作程序和方法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引导群众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避免了集体访和越级访等非法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是公开查办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采取分级查办的方式,对举报内容复杂或反映问题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直接查办;对反映问题单一或仅涉及个别部门的及时转办,并向举报人进行告知,定期对查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有效避免了“多头受理,无人负责”现象,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
三是公开调查过程,保障群众参与权。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失地安置等信访案件,采取公开调查的方式办理,邀请群众代表或举报人参与案件调查处理全过程;对于疑难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让群众了解信访调查过程和事实依据,确保了群众的参与权。
四是公开处理结果,保障群众监督权。信访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通过会议、通报、网络媒体等形式,适时公开处理结果,对实名举报,向信访人当面反馈;对匿名举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实行公开答复;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批评,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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