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区统计局依法开展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前已对24个统计调查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每次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确保两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执法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执法证“亮证”执法,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
充分准备,确保检查顺利开展。检查前,执法检查人员首先签订了执法检查承诺书,明确执法检查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工作公平公正。对随机抽取的统计调查单位提前一周送达《关于认真配合西峰区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告知被检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办公场所等相关事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实事求是,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中,首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使被检查单位明确了统计调查对象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掌握了统计执法检查的法律依据。现场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西峰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填写现场检查笔录。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部分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对个别指标理解不到位、部分统计调查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重视,导致上报数据与检查数据不一致。随后,统计局专业人员对统计员现场进行了业务指导培训。
终审:齐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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