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依法查处首例不按时提供统计资料违法案件
为了加强统计监督,为各专业营造良好的报表环境,促进统计调查单位按时报表。近期,西峰区统计局首次对1户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表建筑业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根据资质内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某建筑业企业应于2022年4月18日下午6点前报送一季度财务状况(C203表),但该单位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报送一季度财务状况(C203表),影响了全区联网直报整体工作,违反了《统计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于4月19日对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经调查发现,该企业会计前往外地探亲,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到岗,导致统计联网直报官网关闭,财务报表未能按时报出。虽有客观原因,但已对全区联网直报整体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经局党组6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于当天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不仅对其他统计调查对象起到了警示作用,也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全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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