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河湖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督查
为深入贯彻2021年省、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河湖长制各项任务高效落实,确保流域水环境治理持续稳定向好。7月12日至17日,由区河长办牵头,抽调区政府办、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河湖长制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专项督查。
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及相关街办、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基层河湖长履职、河湖采砂监管、“四乱”问题整治、用水户取水计量设备安装、自备水源井关闭、河湖范围内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通过本次督查发现,我区河湖岸线总体干净整洁、无重大污染问题,河湖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用好河湖长制督查考核机制,督促河湖长履职尽责,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加强河湖日常管护,筑牢河湖生态安全屏障。
终审:齐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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