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多措并举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
今年以来,为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西峰区多措并举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管,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灵活调整农业项目布局,引导设施农业和现代农业科学合理分布,满足农业项目发展所需的一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使用范围,明确设施类型,提出“三不得、三禁止”(即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规模;不得改变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项目)。
厘清界限全面排查。从3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对全区历年经备案的设施农用地,以及未经备案但实际从事设施农业用途的用地(含腾空、闲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调查设施农用地是否备案;是否改变备案用途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各类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基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基地、田园综合体等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手续有无审批,用地审批是否合法。对设施农业建档立卡情况、配套设施用地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分类定性、逐项登记造册,确保登记信息准确。采取卫星图斑比对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346个疑似图斑数据进行实地核查和现场比对,做到无死角、不遗漏、非例外,确保农用地与非农地数据精准、底数摸清。
强化意识规范管理。树立“先备案,后建设”的观念,加强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宣传,引导用地主体建立设施农用地备案意识。对进行审核、审批的设施农用地坚决做到实地勘察、现场了解情况、留存影像资料,并将勘察结果告知申请人;明确设施农用地行政管理流程,对建设方案拟订、用地协议、复垦协议内容以及备案途径等进一步细化,作出明确要求。对于未取得用地审批的用地,一律禁止建设。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使用人按照约定进行管理,严防出现各类非农违法违建行为。
联动监管严肃查处。加强设施农用地专项检查和土地巡查力度,将设施农用地纳入动态巡查范围,认真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自改变设施农用地批准用途的行为;建立乡镇政府、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协调自然资源部门综合利用每年土地变更卫星遥感疑似图斑例行调查,对设施农用地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开展定期、不定期联合巡查和明查暗访;做好宣传,使依法依规使用设施农用地成为基层群众的普遍共识和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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