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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局:加强麻精药品管理 规范麻精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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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食药局 作者:胡旭淳 责任编辑:齐缨琼 发布时间:2018-11-16 09:01:00 浏览次数:

近年来,西峰区药品稽查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精麻药品监管责任制,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整治等方式,不断加大精麻药品监管力度,保证了全区精麻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采用走出去看、请进来教、在网上学、下企业问和老同志带等方式,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到兰州、贵州、安徽等地外出培训观摩15人次;聘请市委党校教授、省市药品监管专业人员开展培训3场次;利用“甘肃省食品药品平台”,在每周二下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知识,累计每人学习时间达到100个课时以上;组织职工参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与企业管理人员交流药品购进、查验、储存、管理、维护、出售等各个环节应注意的事项;由多年从事药品监管工作的老同志担任监管组长,以老带新,指导新同志工作,让其尽快进入角色,独当一面。

二是靠实精麻药品监管责任。每年年初,制定《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履行禁毒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成立三个监管队,对城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片区进行划分,将监管对象分配到各个监管队。在每个企业悬挂责任牌,按照三级监管网格化模式,将分管领导、责任领导、监管人员和企业责任人在责任牌上进行公示,把责任靠实到每一人身上。并将精麻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做到了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强化监管对象主体责任。与全区25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签订了《特殊药品监管责任书》,强化监管相对人的自律意识,初步建立起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推进特药涉及单位诚信体系的建设,构建制度监管、常态检查、重点跟踪、及时纠违的新的监管机制。根据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工作的重点,强化基础管理,落实“四个到位”,严格执行 “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为特殊药品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利用“3.15”、“6.26”及每季度一期的禁毒简报等相关宣传将特殊药品管理的法规和知识送达到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不断强化相关人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是做好精麻药品日常监管。按照依法管理和严防流弊双重管理的要求,对精麻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一月一次专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主要检查精麻药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日常落实措施是否具体,主要表现在是否实行双人、双锁、专账、专库、专柜管理,是否安装防盗设施、监控设施、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是否实行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制度,验收是否到最小包装,购销记录是否齐全,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储存是否合理规范,对供货单位资质审查是否到位,是否存在现金交易现象等内容。医疗机构主要检查是否取得精麻药品购用印鉴卡,是否有专职的精麻药品管理人员,是否有保证精麻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精麻药品处方开具医师和药品调剂人员是否具备资质,处方开具及用量是否规范,对精麻药品处方是否进行专册登记和保存,是否做到账卡物相符,销售精神药品是否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等。

五是积极配合禁毒专项整治。在参与全区禁毒工作时,始终按照区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在主动开展的同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重点开展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经营等专项监督检查,充分利用监管手段加强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的监管,坚持做到特殊药品监管与药品市场监督有机结合,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着力加强与禁毒工作密切相关的麻黄素、咖啡因、吗啡、氯胺酮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把特殊药品监管工作做到了严、细、实。近年来,全区未发生因监管不力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案件及滥用情况。

今后,区药品稽查局将进一步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坚持执法为民,牢记监管宗旨,不断加强精麻药品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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