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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改革为乡村产业兴旺提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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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扶贫办 作者:刘李力 责任编辑:何紫涵 发布时间:2018-11-05 15:37:00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西峰区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全面推广“331+”产业扶贫模式,着力把贫困群众聚在产业链上,不断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坚持把精准扶贫经验向小康移植,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小康转型。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上会研究2018年投入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3568.682万元(按照未脱贫户1.6万元、已脱贫户0.5万元的标准),折股量化到效益较好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精准落实“一户一策”产业扶持计划,着力实施到户项目,实现523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农村“三变”改革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村“三变”改革是农村改革又一项重大创新,为实现乡村产业兴旺,从而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新动能开辟了一条新路径。2013年至2018年六个中央一号文件致力于以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推进农业农村的现代转型,促进四化同步发展,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和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区委、区政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统揽,积极开展农村“三变”改革创新,继续把产业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中之重,坚持领导不变、责任不变、任务不变,全产业推行“331+”模式,加快全面小康建设进程。

农村“三变”改革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解决存在制约瓶颈的一把“手术刀”。实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也是基本前提。今年以来,通过对农村“三变”改革持续加压推进,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得到了破解。一是村级主导产业优势更加显著,特色产业优势更加明显。区域农业产业规划更加全面,产业结构布局总体趋于科学合理,乡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凸显,确保了乡村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壮大。二是乡村产业结构更加多元,产业链延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自身发展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提高。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产品附加值得到有效增加。有机农业、绿色农业发展规模扩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三是抗风险能力增强。区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农业保险覆盖面积逐步扩大,农业技术培训更加实用有效,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善。

农村“三变”改革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的“推动器”。“资源变资产”重在一个“统”字,通过统筹资源,特别是解决农村生产用地、自然资源等碎片化、闲置化等问题,为下一步实现规模化生产,推广机械化生产,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扩大收益打好“地基”,有效破解有资源无资产、有资源无市场、有资源无利益的矛盾。“资金变股金”重在一个“活”字,通过整合资金,特别是整合盘活到村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变为股金,能够有效改变过去送物送钱的扶持模式,实现“造血”到“供血”良性循环,能够因地制宜,因村因户施策,不再受制于个体能力限制,让投入村户的各类生产资金持久发挥效益,也能更有效的消除无劳力就无产业发展难题。“农民变股民”重在逐步完成对农民身份的转变,将农民由一种“身份”变成一种“有吸引力的职业”,能够更好地解放劳动生产力,多层次丰富增收渠道,让农村“走出去”的人再“走回来”,投身到更加高质量高效益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中来。

 紧盯三个关键点,确保农村“三变”改革稳步持续推进。一是坚持基本权属关系不变化。农业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不变,土地属性不变,农户入股资源仅仅是农地的经营权和宅基地等的使用权,而农地的承包权和宅基地等资格权,仍然在农户手中;农户入股配股的财政支农资金、扶贫资金,资金性质没有变,农户只享有收益权而无处置权。二是坚持风险防范不疏漏。农村“三变”改革涉及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农户股东权益保障等坚持依法依规履行。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防范。建立有效生产经营风险防控机制,化解经营风险,切实保障资源、资金不受损失,农村、农户的应有权益不受侵害。三是坚持监管工作不放松。不断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监督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农业资源属性被擅自变更,预防农业生产资源被破坏,预防村集体和农户资产权益流失,从资产评估、股权确定、内部收益分配等方面全程加强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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