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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扶贫办:严自查抓整改 力促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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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扶贫办 作者:刘李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9-20 11:04:5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区扶贫办结合中央、省市区各项脱贫攻坚问题专项治理和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全年无断档无死角自查自纠整改体系,面向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监管重点发力,将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根治在萌芽状态,有效确保了扶贫政策、资金落地生效。

主动自查 将问题整改贯彻始终

今年3月份开始,区扶贫办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为抓手,结合《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庆阳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方案》《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中央巡视组重点对河北、山西等9个省区脱贫攻坚工作中通报自查的5项问题,省市反馈自查的52个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把自查工作作为政治站位、大局意识、政治敏锐性的检验,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整改工作。按照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查摆,坚持领导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较真碰硬,确保整改实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认领潜在隐患性苗头性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认真对照问题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截至目前,自查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区扶贫办组织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对各乡镇按季度督查考核通报进展3次,开展专项督查巡查6次;组织财政局、住建局、农牧局等单位,在乡镇自查自验的基础上,开展扶贫项目联合检查验收2次;组织行业部门开展脱贫攻坚问题自查自纠3次;5镇2乡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4次。同时,对阶段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工作落实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反馈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人,立即督办整改落实。区扶贫办落实联乡包村项目责任制,并分股室监督指导乡镇,组织联乡包村督查指导专项工作5次,进乡驻村指导工作全面开展。通过区、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抓落实,实现了部门、乡、村年度督查检查全覆盖,有力促进了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建章立制 健全完善长效保障机制

严格落实省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了《西峰区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西峰区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制定《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及《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坚持扶贫资金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单位法人负责制、绩效考评制。特别是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出台了《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有效解决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为什么变、如何变、谁来变、变了之后如何监管”的问题。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单位进行了全面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充分运用量化方法进行比较,形成了既有定性评价又有定量结果的考核意见,有效保障了扶贫资金合理分配发挥最大效益。

阳光操作 政策资金更加公开透明

全面推行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按照省、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修订完善了《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西扶领办发[2018]23号),在西峰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峰网”建立公示平台,对2018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了公示。具体公示时间为:省一批2018年4月11日公示、省二批2018年6月19日公示、市一批2018年6月19日公示、省三批及市二批2018年7月31日公示、区级配套资金2018年7月31日公示。同时,利用乡、村公开公示栏,对年度资金分配、使用、验收、拨付等情况向本辖区进行了公示公告,建立乡村公告公示影像电子档案库,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扶贫资金动态监管制度,确保上级单位及时监管资金项目实施。按照中央、省、市规定时限及要求,对2017年、2018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及的项目计划、资金到账、建设情况等全部录入到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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