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民族宗教阶段性工作安排会议召开
8月10日,西峰区民族宗教阶段性工作会议在区委南三楼会议室召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专干,区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各宗教场所管委会负责人共31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全文传达甘肃省委统战部相关文件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验收、以“学习”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验收、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通知。区民宗局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宗教场所建设管理工作、集中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和谐寺观创建验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验收、《宗教事务条例》验收工作等六方面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依法加强宗教场所建设管理,是新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的一项主要内容,工作的政治性强、政策性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要注意工作方式;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创建是全省提出的主题活动,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宗教场所矛盾纠纷、防汛,消防等一并进行排查,切实维护宗教和顺;按照《纲要》的实施意见,由各牵头单位组织验收,之后由民宗局抽查复核,对于达标的命名授牌;要切实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民族宗教工作不断细化,要求越来越严,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不能有丝毫的松劲厌战情绪。工作任务、时限、要求都很具体,各镇乡(街办)、区直有关部门参会人员将会议精神带回去,尽快组织开展落实。各宗教场所要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的检查验收,做好信教群众的引导教育工作。要依法做好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加强管理,按政策抓细抓实。各乡镇(街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宗教场所日常事务监督管理,严格各类宗教活动、事务审批程序,落实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各宗教场所提高安全自主管理能力,健全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宗教“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备案制、审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协同民宗部门加大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维护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大局。要不断夯实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今年是省委提出的社会稳定加强年,各乡镇(街办)、区直有关部门要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充分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作用,建立乡、村、组三级管理网络,配足配强力量,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多下功夫,切实为西峰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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