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与工资同时拨付
今年以来,区财政加强资金筹集调度,实现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与职工工资同时拨付,全区每月需要拨付公积金补贴资金637.5万元,全年需资金7650万元。
拨付现场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区财政在资金调度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改变过去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按季度甚至半年拨付的做法,实行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与职工工资同时拨付。这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实现职工工资扣缴部分与财政对等补贴部分同时到账,增加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可支取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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