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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破解扶贫资金变股金四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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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扶贫办 作者:刘李力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4-03 16:24: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农村“三变”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西峰区农村“三变”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工作纵深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区扶贫办通过对贵州省六盘水市、开阳县等农村“三变”工作典型经验的学习,特别是组织职工赴平凉市庄浪县现场学习之后,及时联乡包村干部到各乡镇征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的建议和需求,反复讨论起草了《西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操作办法》(下简称《办法》),经四届区委常委会24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为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工作高效推进奠定了基础。

《办法》共有四章分二十条,全面的回答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什么变股金、如何变股金、谁来变股金及变股金了之后如何监管四大难题。

第一章总则共有五条,包括政策依据、概念界定、目标任务和目的意义,解决了为什么变的问题。界定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及农业经营主体的概念,提出了三个100%的目标任务,即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行政村必须100%组建农业经营主体;10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必须依靠入股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资金参与分红受益,真正已实现稳固脱贫目标的脱贫户可以不再安排扶贫资金;100%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实现区直行业部门技术团队全覆盖。说明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是创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新模式,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的有力抓手,是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的有力保障。同时,通过扶贫资金入股,能有效促进村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瓶颈问题。

第二章工作要求共有四条,包括工作思路、原则条件、入股分红和股金退出办法等,解决了如何变的问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是以产业扶贫为导向,以农村“三变”改革为牵引,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扶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与村、户开展股份合作培育开发特色优势产业,带动村集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增收并稳固脱贫。在工作落实中,要按照扶贫资金指标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本分红、持续受益的模式,走农业经营主体让股、扶贫资金买股、村集体经济占股、建档立卡贫困户持股的路子,建立村两委+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村两委必须代表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利益共享、积累共有的基础上,可以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同村或跨村进行股份合作,按照保底分红和股份收益分红两种模式来进行分红。

第三章职责分工共有三条,解决了谁来变的问题。明确乡镇、村是扶贫资金变股金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村集体、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扶贫资金变股金项目实施,编制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变股金实施方案,做好农业经营主体的筛选、清产核资、验收核查,指导农业经营主体讨论制定入股实施方案、经营规章、监督评估规章,协调区直部门做好法律服务和技术支持,抓好风险防控,强化一线监管、资金报账、业务培训、绩效评价等。区扶贫办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争取、计划编制、资金拨付;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入股扶贫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区农牧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区果业局、区农经局等单位负责做好技术支持、法律服务、审计检查、清产核资等工作。农业经营主体是扶贫资金变股金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股份合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入股经营规章、监督评估规章、股权收益内部分配方案等,建立入股分红台账,及时兑付村集体、建档立卡贫困户股权收益。

第四章资金监管共有八条,包括成立乡镇领导小组,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建立诚信评估体系,严格核查验收,规范资金拨付,严肃执纪问责和绩效考评,解决了变了之后如何监管的问题。建立三道风险防控线:一是建立村两委+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村两委代表村集体参与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发展全过程。二是农业经营主体在入股前必须拿出固定资产、有价证券或现金作为入股合作抵押金,确保在农业经营主体宣布破产依法进行清算时,扶贫资金能够优先清算,保障村集体、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利益不受损失。三是乡镇对扶贫资金变股金全程监管,重点从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清产核资、股份占比、收益分配、核查验收、资金报账、跟踪问效、绩效考评等方面防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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